根据《暨南大学2017年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届中考核暨2016-2017学年度党政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》(暨党发【2017】39号)文件精神,现制订《离退休工作处党政干部2016-2017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》如下:
一、考核原则
(一)党管干部原则;
(二)客观公正、群众公认的原则;
(三)从严管理与容错纠错原则;
(四)突出重点、注重实绩原则;
(五)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;
(六)坚持考核与培养使用相结合的原则。
二、考核领导小组
离退休工作处党政干部考核领导小组由处领导班子成员、离休协会会长、退休协会会长、教代会离退休特邀代表团团长组成,处党委书记、处长任组长。
组长:朱家明、周敏
成员:朱家明、周敏、安衡、何广坚、张志英、钟玲、郭书好
秘书:赵媚
三、考核对象
离退休工作处副科级以上党政干部。
四、考核内容
主要考核党政干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、作风等方面和履行工作职责、保密工作责任制等情况。
五、考核方式
处班子成员的届中考核和副科级以上党政干部年度考核参照2015-2016学年度做法,实行网络考核。
六、考核程序
党政干部个人工作总结。用户通过学校OA系统门户(旧版),点击“业务应用”,选择“党政管理干部考核”进入网上考核系统,提交个人工作总结,接受群众民主测评。个人工作总结须在9月7日(星期四)前完成,9月22日(星期五)前完成党政干部考核的网上测评。
七、考核结果评定
(一)计分方法:
1.处长、处党委书记届中考核计分方法:本处群众考核占25%,工作相关考核(学校全体中层正职领导网上评分)占30%,学校领导考核(分管或联系校领导、校长、校党委书记)占45%。最后将综合得分汇总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,结合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,按不超过50%的优秀率票决出届中考核优秀名单。
2.副处长届中考核计分方法:本处群众考核与处考核领导小组评分各占50%。最后将综合得分汇总上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,按不超过13%的优秀率综合评定优秀名单。
3.不参加中层领导干部届中考核的党政干部年度考核成绩计分方法:本处群众考核与处考核领导小组评分各占50%。最后由处考核领导小组按不超过13%的优秀率票决出优秀名单。
(二)考核等级评定。
1.党政干部考核分为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4个等级。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:原则上,优秀等级综合得分不低于90分,称职等级综合得分不低于70分,基本称职等级综合得分不低于60分,综合得分不足60分为不称职。
2.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,党政正职、分管副职和相关干部个人不得评为优秀等级:
(1)责任范围内发生两次重大或一次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;
(2)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,处置不力,并对学校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;
(3)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,造成严重影响的;
(4)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力,发生泄密事故,对党和国家、对学校的事业造成严重影响的;
(5)受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;
(6)有其他严重问题的;
(7)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受到撤销职务以上处分的,党政正职领导不得评为优秀等级;
(8)领导班子团队考核成绩不理想,排名靠后的,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不得评定为优秀等级。
3.党政干部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,参加考核,不写评语,不定等级。待案件查实,无问题的,按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等级;受党纪政纪处分的,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评价。
4.经学校选派借调至相关单位的党政干部,工作期满一年后,其最终考核等级核定为优秀等级的不占本处优秀指标。
5.确定考核等级时,要坚持全面、历史、公正原则。
八、考核结果公示、反馈和运用
(一)建立考核公示制度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考核程序,在确定考核等级前,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示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成员的届中考核等级,由处党委公示副科级以上非领导班子成员干部年度考核等级,公示方式应保证应知悉范围的人员容易知情,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;经学校选派借调至相关单位的党政干部,年度考核结果经学校核定为优秀等级的,由学校进行公示,公示期7天。
(二)建立考核反馈制度。公示结束后,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总全部干部考核成绩等级,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录入OA人事系统供个人查询,并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书面反馈。
(三)考核复核与申诉。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组织部申请复核,党委组织部在10个工作日内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本人。对复核结果不服的人员,可自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向学校党委提出申诉,学校党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,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单位和本人。申诉人申诉期间,不影响原考核结果执行。
(四)届中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,作为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培养、交流、提拔、奖惩等的重要依据。
九、纪律监督
(一)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。处考核领导小组秘书应为中共党员,考核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,严格遵守工作纪律。对违反规定程序和工作纪律导致考核结果失真,或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的,视其情节轻重,报请学校党委组织部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、政纪处分。
(二)考核对象应正确对待考核工作,自觉接受组织的考核,以实事求是的精神,对任期内的工作认真进行回顾、总结;自觉遵守考核工作纪律,不得对反映问题和提出不同意见的同志进行打击报复,不准弄虚作假,不准搞非组织活动。对故意违反规定,造成考核严重失真失实的,其年度考核按不称职等级论处。
(三)测评人员应以对党的事业负责、对学校负责、对同志负责的态度,正确履行职责,客观、公正、准确地对考核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,不准徇私情、泄私愤,不准夸大、缩小甚至隐瞒、歪曲事实。
(四)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,建立健全公开的举报制度。校内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实名举报考核评价工作中的不公平、不公正和弄虚作假行为。
(五)对在考核过程中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,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。
附件:暨南大学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届中考核评分指标
中共暨南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委员会
2017年8月31日
附件:
暨南大学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届中考核评分指标
一级指标 | 二级指标 | 观测点 | 评分标准 |
德 (20分) | 政治品质 | 1.坚定政治立场、遵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.贯彻落实中央、国务院侨办和学校的重大决策部署 | 20≥优秀≥18 18>称职≥14 14>基本称职≥12 12>不称职 |
理论素养 | 1.政治理论学习与素养 2.高等教育理论学习与政策把握 3.分管工作的业务学习与法律法规、政策把握 |
道德品行 | 1.模范遵守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; 2.尊师重教,为人师表 3.情趣健康,生活质朴 |
能 (20分) | 理念思路 | 1.改革创新的基本理念与主要思路 2.科学献策、决策,有序安排工作的能力 | 20≥优秀≥18 18>称职≥14 14>基本称职≥12 12>不称职 |
重点举措 | 分管领域突出的改革创新举措 |
问题解决 | 1.破解分管工作中重点难题的举措 2.突发情况应对能力 |
勤 (10分) | | 1.工作积极主动,投入度高,认真履行职责 2.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反对形式主义,查实情、办实事、求实效 | 10≥优秀≥9 9>称职≥7 7>基本称职≥6 6>不称职 |
绩 (20分) | 目标达成 | 分管领域目标完成情况 | 20≥优秀≥18 18>称职≥14 14>基本称职≥12 12>不称职 |
横向比较 | 分管领域与同类兄弟单位、兄弟高校比较情况 |
纵向比较 | 分管领域与本单位以往工作比较情况 |
重大成绩 | 分管领域获得的标志性成果 |
服务师生 | 分管领域中为师生员工办实事的情况 |
廉 (10分) | 一岗双责 |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抓好分管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| 10≥优秀≥9 9>称职≥7 7>基本称职≥6 6>不称职 |
廉洁自律 | 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,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,不与师生员工争名利 |
作风 (20分) | 发扬民主 | 1.坚持民主集中制,尊重规则程序,依法按章办事 2.坚持群众路线,深入调查研究,反对官僚主义 | 20≥优秀≥18 18>称职≥14 14>基本称职≥12 12>不称职 |
团结协作 | 1.与班子成员主动沟通,协调推进工作 2.带领分管队伍团结协作,形成合力 |
责任担当 | 1.主动承担任务,敢于担当责任,不推诿,不卸责 2.切实提高执行力,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.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|
特别事项(仅列举事实) | 突出成绩 | |
否决事项 | |